大亚湾区公安分局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光纤直放站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亚湾区公安分局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光纤直放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湖工业区G栋3楼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上午10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Z2026H0901
2.项目名称:大亚湾区公安分局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光纤直放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5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
5.最高限价:人民币5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
6.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 大亚湾区公安分局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光纤直放站采购项目 |
人民币570,000.00元 |
(4)报价方式: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资料。按总价报价,所报总价应小于或等于总价最高限价570,000.00元(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货物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亚湾区公安分局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光纤直放站采购项目):
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采购的项目。中小微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湖工业区G栋3楼301
方式:现场购买,响应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到要求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大亚湾区公安分局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光纤直放站采购项目”字样及响应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售价(元):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湖工业区G栋3楼301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湖工业区G栋3楼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安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52-5385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金山湖工业区G栋3楼301
联系方式:0752-2210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0752-2210687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