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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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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6-02-27 14:47:16

一、项目编号:GZ2026F0101

二、项目名称: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鑫舟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黄船三街9号 2,062,3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鑫舟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餐饮服务 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 按磋商文件要求 2.1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是对街辖内社区助餐配餐供应点提供长者助餐配餐服务,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安排执行。 2.2 由乙方提供保温饭盒等就餐使用相关工具,饭盒等用具均需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2.3 每人每餐膳食标准为2荤1素1汤。乙方必须为用餐人员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需要的各类菜肴。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主荤不少于 120 克+配荤不少于 120 克+素菜不少于 110 克+米饭不少于 320 克(每天按所订餐相应备份米饭),以不浪费为原则,供用餐人员吃饱。乙方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乙方必须制定符合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食谱,每周或每月更新食谱。乙方尝试提供套餐的品种应不少于2种。 2.4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乙方供应以下食品,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乙方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2.5 乙方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6 乙方必须在配送前完成食物分装工作,送达时直接分发。 2.7 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助餐配餐业务。 2.8 乙方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乙方应根据长者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前报送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应当于每周五向甲方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确定后于每周一在甲方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量提供配餐。 2.9 乙方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时温度适中,适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2.10 乙方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11 乙方应有针对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配送午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用餐人员及时得到午餐供应。 2.12 乙方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乙方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关于配餐服务的意见,认真采纳合理建议。 2.13 乙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食药监局的督查。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2.14 乙方负责为配餐服务对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15 配餐车辆要求:供应商在成交后,必须配备送餐车辆(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2.16 乙方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已通过食品安全培训,具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餐饮服务提供者及从业人员等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内容执行。 2.17 乙方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按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俊芳、邱文、梁伙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下浮10%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 2.114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长洲街道长者助餐配餐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鑫舟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34.00 4.59 83.59 1 1
广州龙家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00 20.00 4.57 62.57 2 2
广州市黄埔区龙记港式茶餐厅 通过 通过 31.00 12.00 4.54 47.54 3 3
广州市安芯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除了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供应商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评审不通过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州鑫舟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单价:12元/人/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北路567号

联系方式:020-82201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