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超算机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2024H1109)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收到邀请的供应商清华大学提交密封报价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用途 |
预算金额 |
充值到账日期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超算机时采购项目 |
人民币200,000元 |
合同签订后20天 |
1.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超算机时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本项目依法设立报价最高限价:凡总报价超过报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东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8.134.9.59/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以下文件:
(1)供应商收到的谈判邀请函;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11楼会议室
3.谈判方式:
(1)本项目进行线上谈判,工作人员将会在谈判前一个工作日以邮件的方式告知响应供应商谈判流程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及相关事宜,请各授权代表留意邮件信息,保持电话畅通,谈判当天提前进入会议室等待谈判并备注好单位名称。如因响应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参加谈判的,则视为主动放弃谈判。
(2)谈判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13694
传真:020-34813864
邮编:511400
(二)采购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22666802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