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更正公告 首页 > 新闻 > 澄清更正公告

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浏览次数 : 7582
更新时间 : 2024-09-10 16:4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2024H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变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10,更正为:2024-09-1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4 09:3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4 09:3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用户使用。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 中标人须在请款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相应资料:(1)合同复印件;(2)有效发票;(3)验收合格报告。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用户使用。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30%,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中标人须在请款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相应资料:(1)合同复印件;(2)有效发票;(3)验收合格报告。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市麻章区民政局

地  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9-2733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华田路2号海湾郦都商住小区一期1号楼一层12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9-312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小姐

电  话:0759-3123292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