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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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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3-04-28 16:02:48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30315F003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2(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堂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堂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2(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堂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合同包2(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服务项目-食堂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一路金山湖工业园G栋301室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一路金山湖工业园G栋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我司(惠州市惠城区演达一路金山湖工业园G栋301室,杨小姐0752-2210687)。

5.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2份,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或光盘)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正本一起封装,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因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1号

联系方式:0752-208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一路金山湖工业区G栋301室

联系方式:0752-2210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52-2210687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