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首页 > 新闻 > 招标公告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蒸发镀膜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浏览次数 : 2159
更新时间 : 2023-03-29 14:51:35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受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的委托,拟对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蒸发镀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2023H0330。
二、采购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蒸发镀膜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万元。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交货期 备注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蒸发镀膜设备采购项目 人民币22万元 收到预付款后90天内在指定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29日09 时00分起至2023年4月3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 http://8.134.9.5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232HNIK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11楼会议室。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13694
传真:020-34813864  邮编:511400
(二)采购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22666802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