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首页 > 新闻 > 招标公告

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次数 : 725
更新时间 : 2021-08-25 19:12:21
项目概况

        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1-04467

项目编号:GZ2021F0808

项目名称: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会展服务 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3,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广州市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设计工作。 2、在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广州市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布展并试运行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庆坊教育示范点展示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报名(线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uozitender.com/”中的“下载中心”入口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gd@guozitender.com)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90号

联系方式:020-8170489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