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渔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6071
项目编号:GZ2021F0706
项目名称:番禺区渔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渔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9,6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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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番禺区渔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30,000.00 | 9,63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渔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渔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如联合体一方为中国境外(含港澳台)规划设计机构,该机构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营业执照,且须以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中方单位作为其联合体牵头单位。
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2021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uozitender.com/”中的“下载中心”入口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gd@guozitender.com)。
名 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地 址: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石岗东村段215号规划大厦
联系方式:020-34588185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