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52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2021F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三、特别条款
1.报价要求:除粮油、干货、副食品类、厨房用品类无需进行报价外,其余类别以定价当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公布的广州全市菜篮子平均售价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品种统一一个下浮率。(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更正为:
三、特别条款
1.报价要求:服务期内,本项目定价周期以每月为一个周期(以每月25日为次月定价基准日),如以上日期无公布价格则顺延至有价格的第一天。除粮油、干货、副食品类、厨房用品类无需进行报价外,其余类别以定价基准日当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公布的广州全市菜篮子平均售价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品种统一一个下浮率。(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二)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七、送货方式及付款方式
6.3 所有物品的结算价格均以定价当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公布的广州全市菜篮子平均售价的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广州全市菜篮子平均售价*(1-成交下浮率)。(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更正为:
七、送货方式及付款方式
6.3 服务期内,本项目定价周期以每月为一个周期(以每月25日为次月定价基准日),如以上日期无公布价格则顺延至有价格的第一天。以定价基准日当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公布的广州全市菜篮子平均售价为基准价格,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最后磋商下浮率确定每月的实际供货价。供货产品单价=供货产品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供货产品数量结算。
更正为:
四、响应文件提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8日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
联系方式:020-82386276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