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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和主副食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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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1-07-16 19:11:21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大鹏中学的委托,对大鹏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和主副食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2021F0702
二、项目名称:大鹏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和主副食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 1项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包组一 食堂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人民币2249450元/年
包组二 主副食配送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具体的定价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fgw.gz.gov.cn/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和米袋子行情价格查询为准)】公布的价格为指导价,按实际情况结算。不在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之列的品种,则以沃尔玛、百佳超市、华润万家任一家价格作为基准价。如前述菜篮子、超市均欠参照物,则以靠学校最近距离周边的综合菜市场售价作为基准价格。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共两个包组,各包组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各包组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
3.1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仅参与本项目一个包组投标的投标人无须提交本函)。依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当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组投标的某一合格投标人,其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包组数超过1个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其《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函》的承诺,在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包组中推荐其为对应中标意愿排序最靠前的包组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且不再推荐其作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
3.2若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信息不完整,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其中标意愿的排序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在其具备中标资格的包组中,按照包组号正序(按包一至包二顺序),推荐其为顺序靠前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而不再被推荐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
3.3若评审结束后,由于某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该包组中标资格或因故被依法取消该包组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该包组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生改变时,不改变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uozitender.com/”中的“常用文件下载”入口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gd@guozitender.com(廖小姐,联系电话: 020-34813694)。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16日起至2021年7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693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九、开标时间:2021年86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大鹏中学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城北路70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3870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