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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 934
更新时间 : 2020-09-23 11:40:1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338号1907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2020H0810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31,860.00
最高限价(如有):
831,86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包组二:一体化臭氧杀菌过滤机等;包组三:牙片机等
2.标的数量:包组一:1套;包组二:1批;包组三: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交货期
一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套
43.3万元
20天内,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一体化臭氧杀菌过滤机等
1批
22.586万元
20天内,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牙片机等
1批
17.3万元
20天内,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保修期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338号1907室
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
售价(元):
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338号1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采购办。
5)
标书获取
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guozitender.com/”中的“常用文件下载”入口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gd@guozitender.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岗东路
88号
联系方式:
18127869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338号1907室
联系方式:
020-34813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
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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