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2026年4月-2028年3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2026F020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提交密封报价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内容/用途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 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2026年4月-2028年3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人民币673,023.12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预算金额止,以先到为准 |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本项目依法设立报价最高限价:凡总报价超过报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含HW01类)。
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运输。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东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8.134.9.59/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以下文件:
(1)供应商收到的谈判邀请函;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3.谈判时间:2026年4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巷涌路97号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方式:020-3921308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