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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番禺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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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6-27 17:1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024F0427

项目名称:2024年番禺区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长期服役电梯和自动扶梯(含自动人行道)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长期服役电梯和自动扶梯(含自动人行道)抽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验并出具相关抽查结果文件。

采购包2(乘客电梯(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乘客电梯(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抽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验并出具相关抽查结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长期服役电梯和自动扶梯(含自动人行道)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乘客电梯(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长期服役电梯和自动扶梯(含自动人行道)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应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中记录为准。

(5)近三年,未发生电梯检验责任事故(由供应商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业务应符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8号)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2(乘客电梯(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应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中记录为准。

(5)近三年,未发生电梯检验责任事故(由供应商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业务应符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8号)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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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59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 020-8469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