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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2023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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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3-04-17 18:08:57
招标邀请函
(潜在)供应商: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2023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GZ2023H04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2023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
三、项目概述:为保证我单位科研项目顺利推进,针对项目实际需求采用一批科研设备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9.82万元(包组一:人民币155.7万元;包组二:人民币44.1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包组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进口仪器设备一批(共15项) 人民币155.7万元
国产仪器设备一批(共13项) 人民币44.12万元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供应商应对同一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审委员会按包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四、采购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第1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第3.5.6点提供承诺函;第2点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第4点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说明: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应知其权限收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4月17日至2023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8.134.9.59/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代理机构提供收款收据。
八、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58141014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581430(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国创中心11楼会议室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0-2266680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4813864
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guozitender.com/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3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