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桥街环卫车辆易损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2-00697
项目编号:GZ2021H1218
项目名称:2022年市桥街环卫车辆易损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3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环卫车辆易损件和用品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2,63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环卫车辆易损件和用品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3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支付总金额累计结算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包2(轮胎):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货物 | 轮胎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支付总金额累计结算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包3(润滑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货物 | 润滑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支付总金额累计结算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环卫车辆易损件和用品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轮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润滑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环卫车辆易损件和用品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提供书面承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轮胎)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提供书面承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润滑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提供书面承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年02月18日 至 2022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2022年03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uozitender.com/”中的“下载中心”入口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gd@guozitender.com)(李小姐020-34813694)。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路2号
联系方式:020-84819277
名 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4813694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8日